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

29.正如合乎神性秩

29.正如合乎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人里面的良善属于他的意愿,真理属于他的理解力。这两种官能,即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属于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属于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并不在别处。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处,故爱和信也不在别处;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属天的奥秘 #9996

9996.“要把它们

9996.“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表包含它们或这些事物的感官层。这从“一个筐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筐子”是指感官层。“一个筐子”之所以表示感官层,是因为感官层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最末和最低层依次隐藏着一切内层在自己里面,或说一切内层都依次储存在最末和最低层里面(参看9828, 9836节);在圣言中,各种器皿都表示含有内层事物的外在事物(3079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要装在一个筐子里,要用一个筐子带来。关于感官层是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可参看前文(9212, 9216节)。此处的情况如下:有两样事物或心智的能力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知识,意愿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快乐。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通过两种感官,即听觉和视觉被吸收;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也通过两种感官,即味觉和触觉被吸收。属于这二者感知的最低层,或说属于心智的这两种能力的感知的最低层是嗅觉。
  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杯子”或“碗”来表示,因为它里面的酒或水是指属于理解力的真理;而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筐子或篮子”来表示。由于最末和最低之物是一切内层事物的容器,所以这些内层事物也由这些器皿来表示。“杯子”或“碗”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筐子或篮子”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杯子”或“碗”是指都共存于理解力中的真理(参看5120, 9557节);“筐子或篮子”是指都共存于意愿中的良善(5144节)。无论你说“意愿中的良善”,还是说“属天良善”,意思都一样;无论你说理解力中的真理,还是说“属灵真理”,意思也都一样。装在筐子或篮子里的东西表示属天良善(可参看刚才9992-9994节)。由于感官层是它们的最末和最低层,所以经上说,所有这些东西都要“装在一个筐子里”。
  

属天的奥秘 #3131

3131.“拉班就跑

3131.“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这从“跑”、“人”和“泉”的含义,以及“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跑”明显是指某种倾向或渴望,如前所述(3127节);“拉班”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129, 3130节);“人”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5, 749, 1007节);“泉”也是指真理,在此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或神性真理(参看2702, 3096节,以及下面3137节)。
从此处所论述的这些和其它细节可以看出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它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若没有对圣言的深入探究,没有启示,谁能知道“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呢?然而,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实上,世人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之间存在这样的对应关系:当世人照字义理解这句话,并想象拉班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时,天使却感知到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因为天使对拉班、跑、泉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与这些相对应的属灵观念。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因而存在于属世观念与属灵观念之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关系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1563, 1568, 2763, 2987-3003, 3021节)看出来。
至于此处正在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真理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情况是这样:主的属世人中的最初真理不是为神性的真理,而是看似神性的真理。因为在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的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表面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脱去表象,披上真理的本质。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但目前只能举这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为神性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向任何人行恶;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没有别的。然而,在它的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该真理所取的形式是这样:当有人犯罪时,主就会发怒,并因此惩罚他。事实上,对有些人来说,它甚至变成这样的观念:邪恶来自主。但随着一个人在判断力上从童年早期开始发展,并逐渐成长和成熟,他就脱去表面上在他看来似乎是真理的东西,并逐渐披上真理本身,即:主从不发怒,也不惩罚人,更不作恶。因此,一个人通过以前的表面真理被引入实际真理,因为首先进入的,是笼统或大体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在被具体概念光照,这些具体概念又被个体细节光照之前,在它里面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旦它被光照,内层事物就清晰可见了。幻觉和表象,也就是无知之时的真理,以这种方式被驱散和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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